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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铜川镇领导单位收回编造假事实侵害聂家塔社全体村民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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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 痛苦的信仰 发表于 2019-4-19 09:29:00
事情是这样的,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铜川镇常青村聂家塔社全体村民。我是聂家塔社社长苏志国。

    2016年5月份东胜区政府决定修建210国道改造工程,由添漫梁北至越家壕查干段途经过我社。正好路过的土地是由有关部门在我社土地总面积内划入汇能集团巴龙图煤矿井田范围3000亩内横穿而过。经我社村民讨论决定此路占用煤矿井田会影响煤矿征地。要求政府煤矿协调让煤矿征用后再修路占用。后由铜川镇政府副书记又是该村包村领导刘军,带领村主任赵永成,村支书李桂香,聂家社社长一行去和巴龙图煤矿交谈可是受到煤矿领导的拒绝,我三千亩井田中间修路占用资源一没法开采,二无利益征地不核算。一直到7月16下午村书记李桂委给社长打电话让社长去村里签订征地合同,因为问题还没解决社长把签合同征地拒绝了,并要求村里召集开村民会义决定。李桂香当时在电话里说:“苏社长,假如我们村委会签字你们会告我们吗?"社长说:″我也不知道,那要看社们了。"挂了电话后社长觉的此话不对劲,又打电话问村主任赵永成问征地签合同怎回事?主要说:"苏社长你先暂时不要告诉社员,我们村委己把征地合同签了。"在8月30日修路的施工队近入我社土地内开始了施工。该社村民由9月1日出动30余人近入施工现?拦堵施工队让停止施工。接着每天始了游击战,施工队采取村民来了停下,村民走了开始施工。社长带领二至三名能说一点的找村里镇政府三天两头要求进快解决。可是一直推委不予解决。毫无效果。一直到2017的8月份的一天施工方开始了强行施工和村民激化矛盾村民原来五名增加到十名把施工方挖机,翻斗车,铲车扣在工地不让走引起工头不滿打30村民王小平,村民报案后来村主任,治安大队,交通局领导,工段项目经理参加决定停止施工待解决后施工。据村民初步计算村民出工200多个支出车加油,吃饭等开支40多万元。现在镇政府及村委互相踢皮球。

    2016年5月份东胜区政府实施的《210国道改造工程》。由东胜区添漫梁,北至越家壕(查干段)改道工程征用土地时,在东胜区人民政府单位指示下,由东胜区国土资源牵头铜川镇人民政府单位的配合下和常青村村“两委”滥 用职权,强占聂家塔社村民承包土地60多亩地。村民集体林地、草地70余亩。两项合计130余亩。征地占用土地从未召开村民听证会议,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东胜区铜川镇常青村村“两委”和东胜区国土资源局张瑞、戴庆签订征地合同严重违法违纪违规,无视于国家法律,违反工作程序的条件下,利用职权展开了施工,严重侵害了村民经济利益和人民的权利。村民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讨回公道和明白,于是跑到本村委找书记李桂香和主任赵永臣理论。由村主任赵永成答复说:“我们也知道违规,可是我们也实在没有办法。刘书记和康区长逼的不行。如我们不签就辞职回家。”刘书记是指东胜区铜川镇人民政府法委书记,负责常青村包村领导,康区长是原2016年东胜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名为康占飞。接着又找到刘书记问清。刘书记回答:“土地属于国有,政府有权支配。”这就是一级人民政府的政法委书记的回答,让我们听了真是发指啊。一级人民政府竟然为所欲为,老百姓哪有不寒心的。

    2017年10月16日,东胜区铜川镇相关单位给出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2017年8月1日。按照纪检委领导的批示,由东胜区铜川镇纪检委组成调查组对关于反映东胜区铜川镇常青村原书记李桂香和村主任赵永成滥用职权,侵犯村民小组决议问题进行了逐步核实。铜川镇常青村聂家塔社是2009年实施矿区移民。矿区移民完全按照东政发[2008]8号文件和东政发[2009]7号文件的标准执行的,由于采矿区达不到50%以上,所以聂家塔社只享受每人26.5平米的安置房。地上附着物土地一直没有征收,全社实施土地流转,2010年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交通道路总体规划,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发改基础字[2013]903号文件核准决定在铜川镇聂家塔社修建国道210线。按照相关文件及政府的有关精神,村“两委”组织聂家塔社召开会议协调征地有关事宜。村民的意见是让煤矿把整社土地全部征用,不同意只征收修路的土地,由于此项目属于重点工程项目,工期紧,为不影响工程进度,按照东胜区人民政府及镇政府的要求,经东胜区铜川镇党委政府及村“三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由村“三委”聂家塔社员与国土资源局签订协议。你反应的原村书记李桂香村主任和赵永成不经过村民小组同意,串通一气,滥用职权代替村民小组签字,严重侵犯村民小组权益的问题不属实。说明铜川镇人民政府以引导村两委犯法,充当黑保护伞,胡编乱造事实,跌倒黑白欺上瞒下,满口谎言,陷害百姓。同时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村委会违反该法了某项规定、土地承包法等规定。村委会与村民小组本着是两个核算体,依照法律村委代替村民小组当事人签字违可能违反了侵权法的相关规定。镇人民政府是老百姓的父母官不顾老百姓的利益,违反土地承包法等规定。

    经我局审核,我局没有收到你社申请所要获取的东胜区铜川镇常青村聂家塔社土地被210国道改造工程添漫梁北至越家壕查干段所占用的土地征用协议和用地报批申请,特此告知。可东胜区国土资源局至今未回复。东胜区人民政府单位在严重违法、违规、违反了《土地管理法》某项规定。常青村聂家塔社村民要求上级应实地调查,做出明确的答复,并作出公平公正的解决,所以我们希望当地执法者能够秉公办案,对违反土地承包法等规定的单位依法接受检查,不要让其逍遥法外,继续危害社会和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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